一、五蘊:
我們念佛經時,經常聽到五蘊,《般若波羅蜜多心經》上說:‘觀自在菩薩,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,照見‘五蘊’皆空,度一切苦厄?!^‘蘊’譯自(Skanbha),舊譯陰或眾。意義是積聚,五蘊既是五種聚合。所謂:
(一)、色蘊:即物質的積聚。色蘊包含內色與外色。內色就是:眼、耳、鼻、舌、身--五根:我們所依靠生活的根身(身軀);外色就是:色、聲、香、味、觸--五境:所知的外境,這些都包含在五蘊之中。
(二)、受蘊既是領取納受之意。對于順境與逆境的領納感受,它可分為身受和心受。身受由五根和五境所引起,它有苦、樂、舍(不苦不樂)三種感受;心受由意根所引起,有憂、喜。固受有苦、樂、舍、憂、喜五種性質。
(三)、想蘊:心于所知境執取形象。既是看、聽、接觸東西時,會認定所對的境有一定的相貌,然后為它安立名稱,生起認識的心理。
(四)、行蘊:‘行’是造作之義,行蘊是驅使心造作諸業,所造作的行為有善、惡、無記三種心理,稱為心所生法,又稱為心所。
(五)、識蘊:佛教對識蘊的解說有大、小乘的區別,在此依據大乘的分類來解說:識蘊分為八識,它又可分為三種類:一者為心,它集起諸法,并能生起種種的法,此既是指第八識--阿賴耶識。二者為意,它恒思量我--末那識。既是我們有一種心念,它一直執著有一個‘我’,稱為意。三者為識,既是了別外境;能夠知覺外面境界的心,稱為識。有時候,心、意、識總稱為心,也稱為識蘊;識能夠知道外境,所以是能知的心,因為由它帶動其他的心念,以它為主,故稱為心王,隨它而生起的心念稱為心所。
五蘊包含了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識這五種類的法,各個合為一集,都是因緣和合的,它們相續不斷的生滅,故五蘊的意思是五種不同的聚合。五蘊也被翻譯為五眾或五陰?!灞姟俏宸N眾多的法聚合在一起;‘五陰’是五種法遮蓋住我們的智慧之意。佛陀為利根的眾生說五蘊;智慧比較差的眾生,佛陀則為他們演說十二處、十八界。
二、眾生的意義:
五蘊組成生命的自體,世間有很多的生命在活動,佛教把這些生命分為無情生命和有情生命兩種。
(一)、無情生命:有生理現象,沒有精神活動,也沒有我執,稱為無情生命。好像植物、依靠我們的身體生活的細胞等,都是無情生命。
(二)、有情生命:有生理活動,也有精神活動,并且執著我、愛我、愛他所執著的我,這樣的有情生命才有資格稱為有情眾生。
佛陀說眾生是由名、色組成的聚合,這個名色略分為五種類聚--五蘊。
(1)、名:我們的精神活動,不可見,但知道它的存在,唯有名字,故稱之為名。此名既是我們的心,它又可分為心、意、識或八識。
(2)、色:生理的活動,它有色相可見,是屬于物質的。在五蘊中的色主要是指我們的身體--身根。故名色是心法和色法,心和色組成我們的身體和精神活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