此乃罪深病重之文。
復以譏毀之次。‘普廣,若未來世,有男子女人,久處床枕,病苦纏綿,既請醫治,復自己調,總不見效,終身臥床,不能起居,欲求其生,而不得生;意欲求死,又不速死。或時夜夢惡鬼來追;或時夢家親敘面;或時夢游履險惡之道;或時夢魘鬼壓身,寐不能覺;或共鬼神同游幽冥,從日至月,從月至歲,病入膏肓。轉復尪瘵(勞病也),眠中常常叫苦,面容慘凄不樂者。’
此皆是業道論對。未定輕重。或難舍壽。或不得愈。男女俗眼。不辨是事。
此乃解釋之文。
‘此是何病?非世間四大不調之病,乃宿世怨業來追,在幽冥界論對,既未能即定其是輕?是重?豈便判是人之死生?所以應死者,或難即可舍壽;未應死者,尚爾淹留難痊,魂系陰司,災生陽間。世人凡夫俗眼,豈窺此業道論對之事乎?’
但當對諸佛菩薩像前。高聲轉讀此經一遍。
此乃惡業報病,須藉法力才祛。‘蓋諸佛心者,慈悲為體,能作大醫王,善療眾生身心之病;此經是法藥,能治宿業障病;菩薩是瞻病人,故須對佛菩薩像前讀經’。然只轉一遍,便明因果業報之事。金丹一粒,點鐵成金;至理一言,革凡成圣。何俟多耶!
或取病人可愛之物。或衣服寶貝。莊園舍宅。對病人前。高聲唱言。我某甲等。為是病人。對經像前。舍諸等物。或供養經像。或造佛菩薩形像。或造塔寺。或燃油燈。或施常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