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地藏菩薩本愿經》
講記(二十二)
A4 正釋經文
(考證一部經典的翻譯史以證信)
《地藏菩薩本愿經》全經共分十三品,為便于讀誦講演,全經分上中下三分,由第一品至第四品為上卷,第五品至第九品為中卷,第十品至第十三品為下卷。
佛經與普通文章同樣,都有一套完整的組織結構。東晉道安法師依據佛經的組織結構,采用三分法去判攝經典。法師認為一切佛經都是由三部分組成,即序分、正宗分和流通分。序分位于佛經正文的開頭部分,闡述本經產生的因緣;正宗分是一部經的正文;流通分是勸眾流通經典并稱贊這部經的利益。
當時道安法師將佛經分成三分時,遭到了諸多教界人士的質疑,認為他是在分割佛經,直到唐代玄奘法師從印度取回《佛地經論》,文中將佛經正文分為教起因緣分、圣教所說分、依教奉行分三個部分,這說明當時印度也有將佛經分三分科經的傳統,這與道安法師三分科經的判設基本吻合。因而,后人稱贊道安法師有先見之明,并稱譽其為“彌天高判,千古同遵“,三分法也成為了后世劃分佛經的依據。
彌天是道安法師的別號,這個尊稱源自于一個典故:在道安法師同一個時代,有位學者名叫習鑿齒,得聞法師大名,特地前去拜訪。雖然道安法師知道他是誰,但仍很有禮貌地請問他尊姓大名。習鑿齒趾高氣揚地說:你不認識我嗎?我的名字四海之內沒有一人不知道的,我叫四海習鑿齒!接著,又傲慢地反問道:如何稱呼大師上下?道安法師毫不客氣地答道:我是普天之下,盡人皆知的彌天釋道安。從此以后,佛教界就尊稱道安法師為彌天大師。